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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快忙死了
盤點預算什麼有的沒的鬼通通都一起來找我

開不完的會, 整理不完的meeting minutes, 
回不完的信, 問不完的問題

都比不上這個!!

因為今天一早開始就很某營, 所以忙碌的連msn也沒時間登入
一登入, 就跳出了古小項 + 我師傅的訊息

" 一串網址" + " 你要小心 "
很恐怖的樣子害我趕快點進去看!!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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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網貼愛子嬰兒照被法辦 檢處分不起訴

中時 更新日期:2008/11/19 04:34 蕭博文/台北報導

警方衝績效衝過頭!一名呂姓父親為珍藏愛子童年記憶,將三張愛子嬰兒時期全裸照片放到網站上分享,卻被警方以散布未滿十八歲猥褻圖片為由移送法辦。但檢方認為,嬰兒裸身照片根本無法刺激或滿足性慾,處分不起訴。

 

檢方呼籲,警方日後偵辦此類案件應該更謹慎,否則許多父母聽聞類似案例都相當惶恐,紛紛將網路相簿鎖碼甚至刪除,更有不少友人忙著向檢方探詢,張貼嬰兒裸照是否觸法。

 

警方七月間在呂父的網路相簿中,發現三張嬰兒全裸照片,進而認定呂父刊登裸露嬰兒性器官的猥褻照片,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照片罪嫌移送法辦。

 

呂父首度被警方約談時相當驚恐,表示照片中的小孩是他的兒子,只是為了收藏紀念才放上網站,他不知道張貼嬰兒全裸照也犯法,事後也連忙刪除網站照片。

 

承辦檢察官看到三張被認定為猥褻物品的照片也傻眼,指出一般人都能輕易分辨圖中人物僅是七、八個月大的小男嬰,模樣相當天真可愛,實在與猥褻的定義相去甚遠。

 

起訴書也指出,呂父張貼的照片僅為單純嬰兒裸身照片,並無任何刻意強調性交或猥褻行為,實際上,嬰兒也不可能任其擺佈出猥褻等行為,無論依兒少條例或妨害風化罪均無觸法之嫌,因而認定呂父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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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啊~~~ 我很久沒拍我家唉佑威的裸照了溜
因為在下覺得它長大以後一點都不可愛, 所以不拍很久了啊!!

而且, 唉佑威林怎麼可能會擺出什麼猥褻動作, 
他的照片是會讓誰性慾高漲啦我的媽~

幸好, 檢察官大人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是無辜的!!! 口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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