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的情人節, 整個超異常的充實~

除了很久以前就嗆聲的說我情人節要跟我姐吃飯
再來我還是很俗辣的跟蔡先生了所謂的情人節約會!!

其實, 我本來的打算是真的沒有要跟蔡先生吃飯的~
本來的打算是2/14 要跟我姐吃樂子布朗琪, 

美式食物 + 大家在網路上po的照片整個就是好吃的要了我的命

再加上那天兩個人就決定要來個girl's talk, 
所以沒吃過樂子的蔡先生也被我拒絕在外的說下次在陪他去吃
誰知道一切計畫都改不上變化, 原本不打算過的情人節, 還真的過了!!

話說, 2/13 那天星期五, 再下桌子爆炸的整理到八點差不多結束, 
跟蔡先生嚷嚷著我要來瞪了的想回家, 蔡先生就像一般軟體死RD的說再讓他試一版code, 
而且講的很阿沙力的說 " 不成功便成仁, 反正我也不想搞了, 這版試完就要回家了~ "

然後這版, 試了好~~~~~~久
從八點, 試到九點, 我最後一般公司交通車都跑掉 + 我拜託好久的傑米姜也離我而去
蔡先生他還沒好!!!

九點半的時候我已經一個臭臉的跟蔡先生說我可以自己回家
蔡先生就整個超級愧疚的說他要送我回家, 所以要我再等一下

我說啊, 我這一等, 就等到十點, 等到西西亞都下班回家再上線了我都還在

西西亞說洪搖搖打電話給她聊天, 手機打手機喔, 講了快一個小時的整個很有錢
然後西西亞在那邊跟洪搖搖說什麼, 就打msn給我, 讓我ㄧ整個可以join他們的交談一點都不無聊
感謝西西亞那時候的愛心, 讓我再公司空空的等待還有一點點的樂趣!!

黃建誠也有不客氣的打電話來囂張說他已經要到家了啊 什麼有的沒的囂張話
說什麼看了好幾天的仁愛路燈海看的有點膩
如果要轉頭回來載我的話可能我要付個車資五百塊

..... 五百老娘可以做小黃回家再加買宵夜吃了好嗎~

十點半, 感謝老天的蔡先生終於出現了
偏偏他一說話, 就被坐在我後面的老闆給聽到, 衝出門就把蔡先生給拖進去

好樣的! 從十點半講到十一點, 老娘都靠吃喉糖的糖分來抑制我不停發抖的手
可是這樣一直吃喉糖也不是辦法啊, 超過十一點就偷偷的趴在門邊用我無辜的眼神望著老闆
黑~ 沒想到我老闆更來勁, 整個不客氣的講到晚上十一點半多是怎麼了
老闆可能真的感覺到我的哀怨, 十一點四十放了蔡先生一馬, 
外加發了封信給所有的老闆說什麼事情就等星期一再說的放了蔡先生星期天還要來公司加班的恐怖命運

那時候我是真的沒車可以坐, 蔡先生也得真的送我回家了
送我到家的時候, 還真的是晚上十二點多一些, 莫名奇妙的就這樣兩個人一起迎接情人節
蔡先生嘿嘿嘿的說反正也沒吃晚餐, 我們就一起去吃馬辣麻辣鍋當我們的情人節大餐吧

 整個冠冕堂皇你是怎麼了啊你!!  我會這麼餓還不是你害的!!

從我家走路到新馬辣五分鐘不到, 就在萬年對面以前玫瑰唱片2F的位置
晚上十二點快十五分, 樓下一堆人害我整個大驚的好遠就開始叫我不要排隊
後來才發現那是酒足飯飽的人在那邊嗑牙 + 假婚

上去2F, 才發現整個就是別有洞天啊, 跟公館店一點都不一樣啊

  

坐位數大致算起來應該跟公館的一樣多, 不過整個寬敞的整個好感心

那個拿食物的地方 + 飲料的吧檯整個分開, 空間大到我看那邊可以同時擠一百個都不會覺得擠
坐位是一整排的沙發整個好舒服, 跟公館的板凳們真是差的十萬八千里遠
桌子也是大的不客氣的可以放好幾個盤子, 跟公館的那種要疊來疊去的華麗場面完全不一樣!!
不擁擠的吃飯環境整個好~~~~~~~~~~~~舒服

阿! 以後誰還要一趟路遠遠的跑去公館吃
陳念騏, 蔡先生生日的時候我們就來這邊吃啦!!
我訂位!!

馬辣的東西我向來都很推啊, 
肉是現切的很新鮮很有我的tone
先魯過的東西整個就是很有味道
青菜整個很新鮮而且有很多種選擇是怎麼了
甜點不客氣的有好多種蛋糕跟放眼望去有六台冰櫃的冰淇淋可以享用, 

爹, 你應該要來這裡吃冰的!!

整個跟馥臨就是不相上下害我每次餵了要排哪間麻辣鍋店都要想很久

讚嘆完畢就是要來張所謂的情人節大合照啊
  

拍這張照片的時候, 蔡先生整個就很man的把手跨過我的肩膀
我還因為他這個很追夢人的姿勢笑了很久

不過這樣拍起來蔡先生很陽光, good!!
果然是陽光男孩啊 哈!!

雖然有時間限制, 不過晚上十二點多進食我也不相信會有多少人來排隊
哈拉 + 進食到晚上一點多快兩點, 整個到了在下的睡覺時間, 不囉唆的結帳回家睡覺

今年第一個情人節大餐就跟蔡先生說的一樣, 整個超熱呼呼的, 
因為, 有誰會在2/14凌晨去享用情人節大餐哩!!!

情人節快樂哩, 菜北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林頌伊 一米大~ 的頭像
    林頌伊 一米大~

    菜把拔 + 菜馬麻 + 菜孑孑 + 菜瓜呱 = 你好, 我們這家姓菜喔!!!

    林頌伊 一米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